1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新版深圳“控烟令”将“电子烟”纳入了控烟范围,引起社会广泛讨论。
2月22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立法意见会议在市民中心召开,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秘书处受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邀请参加。
参加会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相关领导,以及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博迪科技公司、电子烟经销商等电子烟企业代表。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分别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卫健委支持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条例,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希望综合各方利益,建议不要一棒子打死。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陈主任提出:“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提升,应加大控烟力度,拟通过人大修订控烟条例,立法把电子烟纳入与传统香烟同样的控烟条例范围”。市卫健委认为:应从卫生健康的角度出发,不愿意看见年青人以吸电子烟为荣,建议从严从实的原则制定政策。
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敖伟诺秘书长代表电子烟行业从四个方面表达了看法。
1、 电子烟是中国人发明的,深圳生产的电子烟占据全球90%以上的市场,以出口美国、欧洲为主要市场,这是一个布局全球化的朝阳产业,电子烟行业在出口创汇,提供就业机会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目前在我国占据非常小的市场规模,应以客观、科学、理性的态度来看待这个新兴产业;
2、 电子烟属于加热雾化器具,不产生明火燃烧,因此没有消防隐患,其二手烟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和对人体危害性非常小,应予以分类鉴别,有待进一步调研评估;
3、 对于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把电子烟纳入禁止吸控烟条例范围表示理解;对于禁止向未满18岁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表示支持;
4、 对于电子烟的控烟范围在立法修订控烟条例时建议放宽范围及执法力度,对控烟场合进行分类。应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考虑,充分衡量,切忌搞一刀切。
市场监督管理局崔处长认为:深圳是全球电子烟制造基地,基本以出口为主,关于在国内的监管政策,建议烟具应作为普通消费品来管理,烟油有含尼古丁和不含尼古丁的应予以分类,烟油监管办法有待全面调研评估,不能一棍子打死,对于以出口为主的电子烟产业应予以支持,行业应加快规范,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外,市场监督管理局李科长补充介绍了深圳从事电子烟行业的企业数量,从业人数,产业出口规模,专利数量等数据,建议从多方位看待评估电子烟产业,平衡各方因素。
注:以上信息综合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等渠道,仅供参考。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崔处长表示 以出口为主的电子烟产业应予以支持!
http://m.jxgzg3.cn/yancaozixun/1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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